州工信委召开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7-05-11 14:27 浏览次数:66
5月8日,州工信委组织召开了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州工信委、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市工信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参会人员分别通报了本部门在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要按职责分工逐台审核燃煤锅炉台账,确定淘汰的燃煤锅炉;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使用单位淘汰燃煤锅炉;要立足部门职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加快推进文山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最后,州工信委副主任杨绍明同志作了强调要求:一是文山市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建议市工信商务局、环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工作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二是要明确淘汰范围;三是加大宣传,发布公告、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动员会、积极动员企业承诺淘汰;四是做好淘汰燃煤锅炉企业的改造指导工作;五是协调检验机构对拟淘汰的锅炉停止检验,对州市所在地主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8年开始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排污许可证,质监部门不再发放检验合格证;六是加大执法力度。
下步工作,将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州市所在地主城建城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在2017年底以前全部淘汰完毕。
会上,各单位参会人员分别通报了本部门在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要按职责分工逐台审核燃煤锅炉台账,确定淘汰的燃煤锅炉;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使用单位淘汰燃煤锅炉;要立足部门职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加快推进文山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最后,州工信委副主任杨绍明同志作了强调要求:一是文山市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建议市工信商务局、环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工作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二是要明确淘汰范围;三是加大宣传,发布公告、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动员会、积极动员企业承诺淘汰;四是做好淘汰燃煤锅炉企业的改造指导工作;五是协调检验机构对拟淘汰的锅炉停止检验,对州市所在地主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8年开始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排污许可证,质监部门不再发放检验合格证;六是加大执法力度。
下步工作,将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州市所在地主城建城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在2017年底以前全部淘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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