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排两千万资金建设24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中心
发布日期:2024-05-08 18:49 浏览次数:17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粮食产地烘干设施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山西省粮食烘干能力达到40%,完成一批老旧烘干设施装备更新换代和清洁能源改造,提高烘干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烘干能力基本满足山西省粮食产地烘干需求。
为加快设施农业现代化发展,着力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提升产地烘干能力,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近日,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印发《2024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任务:全省建设24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中心(点),组织开展现场演示和试验考核、示范推广。阳高县、襄汾县各建设1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中心;阳曲县、云州区、灵丘县、平定县、襄垣县、泽州县、沁水县、朔城区、山阴县、原平市、五寨县、汾阳市、孝义市、介休市、昔阳县、寿阳县、曲沃县、大宁县、芮城县、万荣县、平陆县、新绛县共22个县(市、区)建设22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点。为此,山西省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对每个烘干中心补助120万元,两个烘干中心共补助240万元;每个烘干点补助80万元,22个烘干点补助1760万元。《实施方案》要求烘干中心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粮食烘干塔和配套的地磅、脱粒机、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储粮设施)、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热源设备、除尘系统等成套烘干装备以及安全预警监测系统,不补助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等。烘干点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粮食烘干塔和配套的地磅、脱粒机、清选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热源设备、除尘系统等成套烘干装备以及安全预警监测系统,不补助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等。《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机具选型,成套装备要通过产品鉴定,结构、材质、性能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和当地生产条件,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要求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具备安装、售后服务能力。选用连续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不小于200吨/天(以铭牌为准),选用循环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不小于90吨/每批次(以铭牌为准),可多台烘干机组合使用。烘前仓、烘后仓储粮能力不小于200吨,烘干机吨位要与仓储设施、提升机等配套设备相匹配;符合环保要求,热源部分推荐采用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电等清洁能源,且可持续充足供应,烘干机排出废气、作业噪声及振动要符合相关要求;提高智能化程度,确保安全稳定生产运行,引进装备要具备温湿度传感器、水分检测仪、智能化控制端等部件,设有超温、火灾、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确保安全、高效、低损及自适应运行。
资料来源: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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